背后的一点故事及二十多年后才看的一点感想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14 06:42:19人气:0
英雄本色1

视频英雄本色1状态年代:1986

主演周润发狄龙张国荣朱宝意更新时间:2016-01-28 12:35:31

宋子豪和亚Mark是黑社会沙煲兄弟,而子豪的亲弟子杰却是警务人员。故子豪必须生活于两种身份中。一次子豪到台湾交易伪钞时被当地黑帮伏击,出卖他的人正是他看重的亚成。知悉内情的阿Mark只身到台湾替子豪复仇,却被子弹所伤,成了跛子。子豪在台湾服刑三年,回到香港后希望从新做人,但子杰不谅解他。有日子豪见到已成黑帮首领的亚成,及替亚成开车门的亚Mark,要胁子豪重出江湖,但他不…

1981年,黄百鸣、麦嘉、石天三个臭皮匠成立了新艺城,黄百鸣找来老友吴宇森执导第一部片《滑稽时代》。当时的香港电影圈有两大巨头,几乎垄断了电影市场,一是邵氏,一是嘉禾。新艺城相当于是蚍蜉撼大树。结果《滑稽时代》票房收500多万,成本只150万。成绩相当不错。这个时候吴宇森表示不能再帮忙了,《滑稽时代》里,他也只是用了假名吴尚飞,即是不想飞往。因吴宇森当时仍在嘉禾,老板已经发火。再帮忙恐怕就要被炒鱿鱼了。于是吴宇森把徐克介绍给黄百鸣。当时徐克已经拍过几部电影,《蝶变》更是香港新浪潮的代表作之一,但是黄百鸣认为徐克拍的电影成本很高,又不卖座,有些犹豫,吴宇森就说,你相信我吧,徐克是一个人才。结果徐克在新艺城拍的第一部片《鬼马智多星》即十分成功,票房好,还在台湾金马奖获得三项大奖,分别是最佳导演、最佳美术、最佳剪接。徐克在新艺城做的风生水起,吴宇森在嘉禾却郁郁不得志。后来约满嘉禾,吴宇森归来新艺城。但此时新艺城已成为和邵氏、嘉禾三分天下的第三方势力,人才济济。吴宇森有些失落,后来被调到台湾,成为台湾方面的总监。当时新艺城的总监是施南生。在台湾两年多后,徐克叫吴宇森回香港,说有个剧本等着他拍,于是吴宇森回到香港,拍摄了《英雄本色》。徐克任监制,还在里面客串音乐老师。《英雄本色》票房收3300万,助新艺城第三次打破香港票房纪录。《英雄本色》开启了香港黑帮电影的时代。吴宇森凭借着这部电影重生,也印证了吴宇森和徐克之间“惜英雄重英雄”的情义。这时已是1986年,吴宇森已经拍了十几部电影,快要40岁了。当中还有个小插曲,黄百鸣说和邵氏、嘉禾争夺江山时最难过的一场“战役”是面对着吴宇森。1982年吴宇森在嘉禾拍了《八仙林亚珍》,在邵氏和嘉禾两条院线同时上画。新艺城与之抗衡的是由谭咏麟主演的《小生怕怕》。结果《八仙林亚珍》票房收400多万,《小生怕怕》收1400多万。新艺城赢了邵氏和嘉禾,小生战胜了巨人。这是《英雄本色》背后的一点故事。《英雄本色》的画面很有城市感,环境干干净净,人物的穿着打扮斯文得像个高级写字楼的上班族。出场的背景大楼高耸入云,玻璃光滑洁亮,门柱金碧辉煌。Mark哥着西装打领带,外披大衣,墨镜掩脸,光鲜有型,一转眼却在街边吃猪肠粉,十分不拘小节。也表明了他不是什么“正常上班族”。待小贩遇上警察,他还没吃完碟中的猪肠粉,还会快步追上把碟子还给小贩,然后镇定自若地和阿Sir打招呼,却全无半点流氓气。黑社会的盘踞点居然在中环的高级写字楼,里面还要干干净净,职员有条不紊地工作。Mark哥拿玫瑰花挑逗女职员,她还能视若无睹地继续打字。和想象中的黑社会形成反差。然而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进行着毒品交易,制造假钞等不法勾当。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就是这样存在于城市中光明的地方。吴宇森觉得中国电影一向表现得太含蓄,也太没有风格,对观众来说没有重看的价值。中国人要开放些,显示自己的真,再把这些性格放到电影里。服装指导余家安回忆,拍摄《英雄本色》时穷的要命,吴宇森却要求人人都要穿大衣(港产片从来没见过)。导演坚持,即使不修饰场景,也要做大衣。大衣是展现戏中人物气场的重要道具,包含着强烈的象征意味。Mark哥在帮中地位一落千丈,落难时委曲求全擦车窗,只简单地套一件短款外套。镜头一摇,却见新上位的阿成率众从大楼里走出来。美术指导雷志良故意颠倒黑白,让反派阿成穿纯白色的大衣,其余角色全部穿深色大衣,走路有风,气势惊人,与Mark的落难情形形成强烈的对比。电影的末尾,Mark哥重披大衣与敌人对决,双手各持一枪,边走边开枪,步伐富于韵律,配合大衣的下摆飘动,激烈又浪漫。有人说Mark哥是“张彻式”的角色中姜大卫的浪子高手最成功一次的现代化。从吊儿郎当到落难英雄,再到惨死于枪下。戏中只有他才能享受慢镜头美化死亡的浪漫英雄待遇。前两年有部韩剧《我的女友是九尾狐》,里面有个角色是导演,估计剧情设定他很喜欢动作片,所以老是穿着一件大衣,嘴里叼根火柴,出场时还要配上张国荣的《当年情》,人神经兮兮的,完全是一喜剧角色,模仿得很是滑稽可笑。记得当时舍友在看,却突然听到张国荣的声音,惊吓之下转头一看那猥琐大叔我就笑得不行。由此可见Mark哥当年的风靡程度。张国荣真适合做人家的弟弟,两颊丰润,目光一派纯真自然,直到Mark哥被爆头,血液从前额喷到他的脸上,他的表情仍是少年人那种怔怔的惊讶,然后才表现出内心感情的冲击。他率真又固执,爱憎分明,在爸爸和大哥的保护下过的十分的自由自在。所以一旦知道和蔼又会照顾人的大哥居然是黑社会,还间接害死了爸爸,他就由爱走到了恨。因着他的性格,他的感情强烈而极端,绝对不存在任何的灰色缓冲地带。最后Mark哥死在他眼前,很有戏剧张力,他的感情突然激发出来,也一下明白了情义二字。所以最后他没有激动地抱住哥哥,而是静静地把枪递过去。大哥拿出手铐时也只是稍稍惊讶了一下然后就明白。片中的细节配合得很好,张国荣的家以高明度的颜色为基调,配合时髦的挂画、面具等装饰,年轻而具现代感。片中唯一的女角珠宝意惹人喜爱,一头短发,一出场即闹出笑话。后又因迟到而发挥失常,张国荣一时不小心用大提琴把徐克的车窗砸碎了,她气得跳脚就走。她和张国荣一样年轻而纯真。到了豪哥把录像带交给她的那场戏,她的头发第一次扎起来,反常地穿上全黑的衣服(生日那场是粉红色毛衣),即便是看着小朋友欢乐地唱歌也一副忧心忡忡的表情,显得深沉而内敛,完全不同于往日撞板闹笑话的性格。然后她目送豪哥离开,消失在黑暗中,预示着剧情的急转直下。吴宇森说过,“最向往的人物是古代的荆轲、聂政。他们是我心目中的英雄。我佩服他们的地方不是他们的刺杀事迹,而是他们肯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坚持的信仰,就是那种有义气的表现。我用血、死去达至一个扩张的效果,令观众感到害怕,使他们觉得黑社会或无形的极权势力的恐怖。”虽然Mark有情有义,但是最后他还是要死的,因为导演已经借狄龙之口说,张国荣走的路才是正确的。电影的情节一点都不跌宕奇诡,这样一个故事如果放在今天,估计没有人听着会觉得有新鲜感。不过话说回来,这毕竟已经是二十几年的电影了。何况吴宇森强烈的风格和兄弟间的情义就足以取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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