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记却忘,欲忘却记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1-18 22:19:39人气:0
爱久弥新

视频爱久弥新状态:超清年代:2010

主演亚瑞克·阿莫苏帕西瑞YarindaBunnark珊萨妮·瓦达纳努古恩更新时间:2022-09-28 19:56:18

“想要忘记,偏又记起”正如耿(ArakAmornsupasiri饰)的初恋,他从学生时代起一直暗恋着凡(YarindaBunnark饰),当年鼓起勇气正要表白时,却发现凡已成为自己死党的女朋友。毕业后,耿参加了他们婚礼,但是一年后的同学聚会上却得知他们离婚的消息。一只受伤的狗,让开宠物诊所的耿与爱宠如命的凡紧密联系;一张尘封已久的CD,让过去本已忘怀的记忆涌现心头…… “想要记起,偏又忘记…

在一系列叽里咕噜的,难听死的泰国语中的欣赏完了帅帅老大叔与潮流老奶奶的“二度逢春”的爱情故事,在“初恋”二字纠缠不止的一对温暖小“晚辈”。昨晚,在床上辗转了良久,方可入睡,脑里不断浮现电影中的情节与故事,于是,我觉得写下来我的电影观感,用我那处于“低迷”期的文字。第一部看的泰国电影是《爱在暹罗》,可能一是在校,二是电影时间有点长,三是完全听不习惯泰语(这是重点),导致我迟迟不入戏,还不时被泰语弄得在旁边嘻嘻笑,完全辜负了据说是十分动人的故事。说起来,只记得,那些悦耳不忘的歌曲,妈妈说,泰语难听死了,但却能唱出歌曲。不过,这也是后话,这句后话在欣赏《爱久弥新》时,妈妈才“感叹”到,且很津津入味地听完片尾的flash,还忘不了说词写得很好,“我发誓,我会记住你每一件事”。嗯,要记住,是因为怕忘记,嗯,《爱久弥新》是一个关于记住与忘记的爱情故事,有点清新,有点惬意,十分符合我的调调。欲记却忘扎木拉大叔,很帅,帅到年过60了,仍不忘“老树开花”,帅到以年老的身体“奔赴”在春蓬与曼谷之间,6小时的车程,却依然嘻嘻呵呵跟老奶奶讲些“死心蹋地”、“用这个蒸炉蒸出我一颗真心”这些情话,小伙子很奇怪问老伯伯不累吗,扎木拉大叔竖起一根手指说“年轻人,你还嫩着,你肯定没有谈过恋爱吧?!”我也没谈过,不过,我知道如果我听到一个跟我年级相付的异性跟我讲这些没正经的,反感,嗯,超反感,死没正经的,但是,电影里的大叔却难得可爱,可能是他脸上的皱皱让我得以对他宽容,人老了,会变得畏缩不前,但是人老到一定程度,则返回“儿童时代”。不过,扎木拉大叔,比别的老人家健忘得多,从宠物诊所聊完MSN出来,就不记得自己是开着私家车,从住了大半辈子的森林中摘些胡椒叶,就顿时迷失了回家的路。嗯,扎木拉大叔,得病了,得了一个不得不被家人照顾的病,老人痴呆症,嗯,欲记却忘。对于索姆皮奶奶,我记忆不算深,因为角色的丰满是伴随着扎木拉大叔的,不过,两段故事的女性角色相对塑造有点弱,,年轻的一对,女性角色相对比较“靓丽”,想必我是受演员的青春可爱度所吸引。只不过,人活到像老奶奶的岁数,也能如此可爱,没错,是可爱,短短的头发,有点水灵灵的眼睛,娇小的身材,老奶奶相对于老大叔而言,是正经了不少,不过,内心可是火热火热的,她发给大叔一大大的红唇之吻,被整个电脑的屏幕都“抖动”起来了。扎木拉大叔与索姆皮奶奶,在莲蓬树下谈恋爱,在莲蓬树下彼此求婚,怪吧,这可是老奶奶先求婚的,不过,老大叔说求婚的事该要男生做才好,没有戒指,没有陈词滥语的山盟海誓,扎木拉大叔自树上摘下一颗来自经历台风后仍屹立不倒大树的莲蓬,也正是这颗大树带给大叔希望,在经历暴风,损失大片大片的果树后,仍“卷土重来”,把果园做大做强。这棵大树是大叔的“宝贝儿”,大叔把“宝贝儿”的果实奉献给老奶奶做求婚信物。嗯,我只想说,面包是会有的,爱情始终会有的,等面包有了,我们可以跳舞的时候,我们还有信心在自己的心中留一方净土储着我们至宝贵的东西吗?扎木拉大叔说,我很穷,只有果园和一颗真心,哈哈,为什么作为观众的我,觉得您的求婚词真是“至高无上”。好了,老奶奶咬下一口您送的莲蓬,接受了您的爱,同时让果汁滋润一下,十分健康。只不过,老大叔与老大妈,到最后都没有走在一起,索姆皮奶奶最终随着儿子与儿媳去了美国,扎木拉大叔则与他儿子与儿媳同住。扎木拉大叔希望在他仍没有忘记老奶奶的情况下,不再见到她,不过,老奶奶坚持这份感情忘不了。不过,当看到老大叔患了老人痴呆症的时候,我跟我妈妈都觉得这样的结果反而更好,两位老人家在如此情况下难以照顾好彼此。岁月的轮廓,使我们不得不向现实妥协。江湖儿女振振有词念叨,相忘于江湖,只不过,如今,穷山尽水。真的,欲记却忘。欲忘却记我知道看过的朋友会更加喜欢年老一对的故事,只不过,我还是很俗的,被年轻的一对纠住了心。初恋,是一个玩弄他们的时光机。耿,在中学聚会的晚会上与欧相遇,并且很碰巧地得知到他近日离婚,很快速地在结婚一年后就步入离婚的“康庄大道”。欧是一拥有欧式脸庞的帅小伙,是一帅帅的花心大萝卜,我的第一印象。这2位久未相聚的好友,一道开车回家,接力棒似地接受酒精检查,嗯,出问题了,进警局了,要保释了,欧的前妻,小凡出现了,耿撞到了他一直想忘记的初恋,老天爷开始开玩笑了。不过撞到就撞到了,反正小凡也不记得了,反正耿在别人的记忆中已经被稀里糊涂地混淆。不过,宠物医生耿没有那么好彩,小凡接二连三出现在他的生活中,谁叫他是一位宠物医师,小凡却是特蕾莎修女,对小动物特有爱心,不时捡到可怜的,无家可归的小动物,还有,傻胖罗(有着小新眉毛的狗狗)的无知爱情牵线。嗯,看这部戏的一大后遗症就是,我无限希望别人能贡献一只活生生的大狗,给我把它的双眉涂黑,傻傻的,好可爱。反正,在寻找傻胖罗的主人和帮助老大叔与老奶奶的爱情中,两人生活不断交织,这样一来,想忘记却很难。看过的人,对男主角颇有微词,认为不够帅,不够美型,我却很喜欢,他很温暖。第一眼看他,我觉得他傻傻的,容易被别人忽视。第二眼看他,周笔畅再现。第三眼看他,不知道为什么有了一种像是见到小新的感觉。不过,我觉得他真的很温暖,真的很安全。纵使他的小身板一览无遗地展露在镜头前,纵使微风将他的衣角吹得没完没了,但是,当他坚持把老大叔的大树移栽到他儿子的院子,与小凡一起望向大树时,我觉得他是一man,比拥有我一直没兴趣搞清楚拥有多少块肌肉的Rain还要男人。耿望向小凡的眼神一直很复杂,恼怒之感,多次存在,唯独2次我真正感觉他眉角舒展,是那一晚小凡刚洗完头时,水滴不小心落在睡在傻胖罗一旁的他的脸庞,是那一次与老大叔送走了去美国老奶奶的路上,他对小凡说,就在我从没有忘记你的情况下,我又开始了新的恋爱,只不过。。。。。。爱上同一个人。嗯,事到如今,大可不必扭扭捏捏,像个大孩子,再在初恋上赌一次,又怎样。耿找到了解脱了,也迎来了最好的结局。我一直觉得耿望向小凡的眼神中包含着恼怒之感,他烦她为啥在他想忘记的时候,又在生命中出现,他也烦她为何抱着她的初恋不放,死死等着欧回来。小凡也很烦,烦他不时与自己斗嘴,烦自己为何被人抛弃后还眷恋那一人的“回眸”。她略带责怪地说她不像耿那么容易忘记一个人,更何况那是她的初恋。小凡是一很单纯,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这种女生,容易死心眼,不给自己后路。我等得不够长,是不是证明我用情不深,这是作为观众的我的感受。我常常不时为周围的人的恋爱速度所咋舌,曾经有人云云此次爱情用情至深,他日分手必定以一年半载方可消化内心伤悲,为何半载时日未到,便于另一个“他”手牵着手?很速食,我想说。只不过,看完这部电影后,看完小凡后,我在想我们(可能是我个人吧)觉得我的用情之深必定要与日后离别疗伤之时之久,成正比。不过,小凡还是挺幸运的,她遇见的“小新”(狗狗和耿),耿等她的时间与她等欧的时间成正比了,欧也将牵着另一女子进婚姻殿堂了,为何自己还死撑着不放?况且,气场虽然有些不同,但是又怎样?方正,后来我就觉得他们超合,算了,我入戏了。看了些电影,杂七杂八,才终于明白自己还是一纯正东方人,西方人拍的爱情片很难达上我的调调,太容易说爱,导致我容易怀疑其中的杂质,写了长长的一篇东西,下次得写写《听说》了。电影的英文名叫做bestintime,找到最好的,就是bestin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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