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宣传不能这样搞

来源:噗噗影视 责任编辑: 更新时间:2022-10-20 23:26:57人气:0
上帝未死2

视频上帝未死2状态:正片年代:2014

主演梅利莎·琼·哈特杰西·麦特卡尔菲戴维·怀特海莉·奥兰蒂亚更新时间:2024-01-01 14:16:13

本片讲述的是一位女高中教师在课堂上回答了一个学生关于耶稣的提问,这给她带了深深的麻烦,她将为此争取在公共场所讨论耶稣的权力。

《上帝未死2》本来是不想再看第二部了,尽管第一部给了我大量的研究素材。但是还是花时间看了。问题基本上还是一样,因为编剧的能力不够,所以尽管费尽心思地采用了欲扬先抑,欲擒故纵的手段,一开始就让宗教信徒出于被欺负的状态,以博取观众的同情。但是仔细想还是无法充分体现宗教的智慧。为什么这样说?我们仔细探讨一下。一影片讲述了一名虔诚的中学历史教师格蕾斯•卫斯理因为在课堂上回答学生问题时,引用了《圣经》中的话,被诉诸公堂。她之所以成为一名虔诚的信徒,片中有很好的叙述,一开始是辩护律师问她:你什么时候决定成为一名基督徒的呢?她这样说:(那天),我下课后走回家。天很黑,我在很多事上有挣扎,我转过街角,在我前面就是座教堂。门外有一个很老的牌子,它恰好挡住了我的步伐,那牌子写着:你们说我是谁?当我读到它时,我听到上帝在对我说话。你知道吗,这个问题,好几天在我的脑子里挥之不去,这就是(信仰)旅程的开始,这并没有结束,直到我找到了答案。而到了影片关键时刻,辩护律师再一次引导她叙述这个过程,而且成功地实施了“相反相成”的策略,故意让格蕾斯陈述一个她相信又认为大家不可能相信的经历,然后逼迫评审团去评判他们是否相信格蕾斯的经历(辩护律师:你想作伪证受罚。那在晚上,在校园里,上帝到底亲自问你什么了?回答问题,立刻回答问题!格蕾斯:他问了:“你说我是谁?”辩护律师:你是怎么回答的?格蕾斯:你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儿子)。而这居然就称为了胜利的关键,其实是相当荒唐的。首先,正如控方律师所言:他扮演我们的角色去质询卫斯理,他让陪审团讨厌每个人,但她除外。也就是说,关键是辩护律师是利用了人的心理,对上面厌恶,对上面喜爱的情感来干扰判断。其次,我们都明白,信仰是每个人的事,而个人相信的一段经历,不是外人可以了解可以否定的。换言之,一个人跟我们说了一件我们不相信的事,但是只要那人自己相信了,又关我们什么事。所以辩护律师只是用策略,让评审团作出了判断,并不是真正基于客观公正的判断。二影片中,其实展示了更好的证据,关于历史的证据,而且新颖得令我赞叹。第一次出现的证据是休斯顿浸会大学基督教思想的教授李•史特博提供的作证:我们的历法分为公元前,公元后是基于耶稣的诞生,这可不是件小事,假如祂不存在过。除此之外,历史学家加里•哈贝马斯列出了39个关于耶稣的古代文献,他列举了100多个关于祂生平,教导,受难,复活的事实,事实上,耶稣被行刑(杀)的证据太充分了。世界上最著名的新约学者之一,德国的格尔德•勒德曼说过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个结论是无可争辩的。但是,控方律师克恩并没有问题。其实这证据是有问题的,李教授讲的我们都知道,的确也是历史事实,正如释迦牟尼也是历史人物。但是这与证明耶稣“受难”与“复活”完全是两回事,证明耶稣存在与基督教讲述的是真理也完全是两回事。当然,从出发点上说,辩护律师请出李教授,问题只是证明格蕾斯老师在课堂上讲的内容不过就是引用了历史事实而已,并没有包含自身的观点。第二次出现的证据则非常精彩,就是洛杉矶退休警探詹姆斯•华纳•华莱士在证词。詹姆斯写了一本全称《基督教悬疑:一位凶杀案警探对四福音书调查的声明》,四福音书包括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是耶稣几位门徒对耶稣传教受难经历的分别记录。这位专业人士,指出了一个出乎我们意料的问题:没有一个悬案是通过DNA证据被破案的。大多数这些案件破案经常凭目击者证明。目击者的证词都是很多年前的,通常我们的证人现在已经过世了,所以警察就通过一系列技术可以用来测试目击者的可靠性,包括一些法医报告分析,那是我们审议目击者陈述的一门学科。看看他们会少说些什么,他们选择强调些什么,他们完全忽略什么,他们怎么延长或缩短时间,当我们审查这些种类的目击证人报告时,我们通常可以说出谁在说谎,谁在讲真话,甚至谁是有罪的一方。而出于好奇心,詹姆斯居然拿这套技术去研究四福音,将其专用技能应用到耶稣死在罗马人手里这案子上,把福音书视为其他形式的法医报告。詹姆斯确定这四卷福音书是从不同的角度记载了耶稣的生平,传道工作,受死,复活的目击者见闻。而且,詹姆斯认为这四份叙述不可能是阴谋中的一部分,理由是:成功的阴谋通常只会涉及尽量少的人,与20个人相比,2个人更容易保守谎言。对1世纪的使徒来说,这样的阴谋论确定是个问题,他们那么多的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要试图保持那个阴谋。更糟的是他们正在承受其他人所没有经受的经历,是难以想像的压力,他们中的每个人因着声称目睹过(福音书中的耶稣)而饱受折磨而死,而且没有人否认他们所说的事。所以,这是一个1世纪的阴谋真的是无稽之谈。詹姆斯说:我在福音书看到了我称之为意外的目击者支持声明。还举出了例子,比如《马太福音》中,有一段话,关于耶稣在(大祭司)该亚法前听审开始,经文记载:他们就吐唾沫在他脸上,用拳头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说,基督阿,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这看上去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请求,打他的那些人其实就站在他前面这不合理啊,为什么还要预言是谁打了你(耶稣)?但是,当你读路加福音时,你就知道答案了,路加记载:看守耶稣的人戏弄他,打他,又蒙着他的眼,问他说,你是先知,告诉我们,打你的是谁。所以,现在我们知道为什么这是一个(对耶稣的)挑战,因为路加告诉了我们马太遗漏的一些事,这些发生的时候他(耶稣)是蒙着眼的。这很平常,这类意外的目击者支持,填补了第一目击者的一些遗漏,我多年来仔细察考福音书中的范本来确定目击者是否可靠,我断定《圣经》四福音书中所记载的耶稣的原话是可靠的。很明显,在法庭上法官也非常认真地倾听这一段证供,因为这毕竟是一名资深警探的考证。而按詹姆斯所言,他自己之前是个无神论者,是为了证伪才去研究四福音,结果却成为了一名基督教徒。其实,关于四福音的质疑,以及以相似的手段进行的,詹姆斯不是首创,在著名的文学作品《等待戈多》第一幕中,就举出了四福音书里面的一个矛盾,和耶稣同时接受罗马刑罚的还有另外两个小偷,有关他们的叙述有很大的不同,剧中人弗拉第米尔:那是两个盗贼。他们说,其中一个得救了,而另一个受到了惩罚……在四大福音书作者中,只有一个谈到了这些事?他们四个人当时可都是在那里的——总之,离那里不太远。而只有一个人谈到了一个盗贼得救……四个里头只有一个。至于其他三个,有两个根本没有谈到,第三个说,他们那两个盗贼都痛骂了他(耶稣)……因为他不肯就他们的性命。但另一个说,他们中有一个人得救了……他们四个人可都是在那里的。只有一个人谈到一个盗贼得救了。为什么单单相信他,而不相信别人呢?贝克特写这段话,明显是为了质疑《圣经》,质疑底层人受到救赎的可能性。当然,我相信詹姆斯比贝克特更专业,尤其是在鉴别事件真伪上。而且按照詹姆斯的话:可靠的目击者在对回忆叙述时,总会略有不同,他们会透过不同的地理视角,不同阅历(回忆),即使他们是在同一房间中。对于盗贼的问题虽然直接针对“耶稣为众生赎罪”这一根本,而且四人只有一个人谈到,而且一个人谈到有人获救。这本身意味着“回避”和“模糊”的关键。但是,我们不能否定詹姆斯的确提出了非常有说服力的论证手段,证明了四福音书记录的事基本上是事实。不过,我们必须明确,詹姆斯只是证明了耶稣传道受难这段历史“大致”真实,但是不能说他能够确切证明“耶稣复活”的真实(没有看过该书,也不能明确是否有相关证明)。换言之,詹姆斯的证明只是比历史学家的证明更加细致具体而已,并没有走得更远了。单凭他的研究,就证明能够复活的“神”存在,还远远不够。当然,这样的事实就包括了格蕾丝在课堂上引用的那段话。而这样就等于在法庭上证明了格蕾丝只是在“引述历史”,而不是“宣扬宗教”。三现在我们才回到辩论的关键,就是格蕾丝在课堂上究竟做错了什么的问题。格蕾丝服务的学校之所以控告她,就是因为在课堂上发生了这样一段对话。格蕾丝在课堂上讲道:接下来,在我们美国是在马丁•路德•金博士的领导下,还有其他一些争取公民权利的手段,但是什么使得非暴力运动如此不同凡响,是因其坚立不移地致力于非暴力手段。不仅仅是在最初阶段,即使是在面对反对力量的不断升级的迫害下也是这样。而学生布鲁克•索利,在课堂上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是不是有点像耶稣所教导的,我们应该爱我们的仇敌?然后格蕾丝就给予了肯定的回答:是的,马太福音的作者记录当时耶稣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祷告,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这也是非暴力的承诺,马丁•路德•金博士也确认之间的联系,申明了他的启发也来自《圣经》经文,明确了基督为其提供了精神与动力。而甘地提供了方法,但那不起作用。到这里,是完全没有问题,格蕾丝只是很好地回答了学生的问题。但是,这时另一个学生则提出了质疑,质疑的基点是“无神论”。具体的过程是这样的,另一个学生问:耶稣是被杀死的,每个人都知道这点。很明显,这个学生不喜欢耶稣,他抓住耶稣已死,来否定耶稣的神性,来表达老师推崇耶稣的反感。当然,格蕾丝是优秀的教师,她的回答很好:马丁•路德•金博士也是被杀害的。因此,我猜测这取决于你如何定义成功,两人创立的“运动”延续至今,即使为此,两人都付上了生命的代价。他们实现了对他们理想的承诺,我还没有做到像他们一样,并不是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勇气,但对我而言,我很感激这些所为。你知道,他们为他们自己所信的站立的稳。而当时表达反感的学生也明确表示接受这样的观点。因为格蕾丝不仅明确指出“不能以个人生死得失来考量成败,而应该考量他们的牺牲之后,为世人赢取的利益”,而且强调耶稣和马丁•路德•金成就的关键在于他们坚持自己的“信仰”。很明显格蕾丝坚持自己的信仰,才能够做出这样好的回答。而这样的信仰,对于在建立世界观的未成年学生而言,是很有影响力的。作为中国人,我们看不出教师在课堂上讲这样的话有什么问题,因为实际上我们才是更真正维护宗教自由的国家。相反在美国成年人的法制世界里,不是这样考虑的。他们的观点,以控方律师的话来看,非常清楚:(格蕾斯)将耶稣基督的教导与圣雄甘地的教导相提并论。我们都知道耶稣是一个特定宗教传统的一部分,这两位父母,正在努力把他们的女儿培养成为(无宗教信仰的)自由思想者,免受任何宗教教条的侵袭,却完完全全被那个教室发生的事所冒犯。换言之,他们认为格蕾丝在课堂上的话,给学生灌输了宗教思想,因为她自己的推崇使得学生萌芽了宗教信仰,影响了他们的自由发展。尽管这不完全对,因为正如辩护律师所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自己的世界观,每个教师本来就是这样传播自己的思想,影响学生。北大优越的传统就是兼容并包,提供学生更多的思潮,让学生自己去选择自己的世界观。但是美国人这种教育的观念相当值得我们研究学习,深入思考的。四更出色的一点是,片中展现了法庭辩论的一个关键(这也是一般辩论,平常思考中的关键),那就是变得很容易飘摇。也许之前是支撑观点的基石,很可能就倏忽就变成推翻观点的撬点。在法庭上,最终格蕾丝的学生布鲁克•索利出于对老师的喜爱,也出于自身萌芽的宗教信仰,所以挺身而出,为老师出庭作证。而且她也接受法庭的约束,坚持说真话。一开始,索利的确是讲出了有利的话,因为她证明了是她自己先提出的“耶稣”,她不认为自己问的是一个基于信仰的问题,而且认为老师很好地解答了自己的问题。这本来是很好的正面证据。因为当事人,并不认为这个问题包含“宗教影响”。问题是,控方律师却在质询中,引出了索利因为格蕾丝的影响,最终信仰了宗教的关键。因为除了课堂,她们还有其他的交流。因为弟弟去世,索利很难过,跟格蕾丝倾诉,格蕾丝第一次向她主动提起了耶稣,开释了她。尽管索利不能说清楚自己是否因为格蕾丝第一次向自己提起耶稣才导致自己萌生兴趣,信仰宗教。但是很明显在法庭上,作为第一当事人,索利的证词直接告诉大家,格蕾丝对她的信仰实施了“干预”,违背了美国人的教育信念和法则。所以借此,我发现了一个问题。律师的辩护,掌握相关法律,了解证据,操控陪审团的情绪,甚至如片中的注意自己的着装打扮都非常重要。但是有一点,不管证据是否有利,只要发现细节,马上可以逆转。这点,似乎在《危机大逆转》(关于总统竞选的片子)也可以看到。每个事物都有一个度,超越了这个度,就像进入量子世界,物质变得不可捉摸,超乎想象。五影片实际上运用的是“强布道”,也就是以上一部中患癌症的女记者突然就痊愈了,还有宗教乐队引导众多粉丝一起为女主人公祈祷,最终让她赢得了官司。还是那种“信则赐福”的老套方式,自然很难向现代人布道(因为你信了,但是得不到赐福,可以说你不够虔诚,信得不够。而因为其他原因得到赐福,也可以被认为是得到赐福,因为宗教本来就强调非直接非可验证的“因果关系”)。我觉得,如果要拍一部《上帝未死3》,请我去当编剧,肯定能够编得更有说服力。然后我再请一班无神论者来当演员,借助教会掌握的大量有力证据,一定可以打造绝对的宗教宣传片。因为,我更了解宗教的敌人,以及敌人的手段。2016/11/12本文版权归作者suejet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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